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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的星光15/11/2009 The Emmy Who Never Grow Old在写作《他选集》之前,我试着在心中把这几年来喜欢的艺人排了个序,发现自己的口味虽然在逐渐偏向民谣,但真正铭记在心的民谣歌手,却少之又少。无论Bob Dylan也好,Neil Young也好,叱咤风云多年以后,最近似乎总给人以“大音稀声”之感。但一直想为其写点儿什么,心头总也放不下的,却是另外一个不在我们视线之内的名字,Emmylou Harris。而这篇文章仿佛早就在我脑子里,没有内容,只有标题:“The Emmy Who Never Grow Old”。艾米艾米,不知道这样的称呼是否过分亲昵,从黑发唱到白发,从70's唱到新千年,那吟唱仍旧优雅,那鼻音依然清亮。在这个没有天王,各路英雄百花齐放的伟大时代,这位“新传统乐派教母”(godmother of the New Traditionalist)多年来质朴而低调的风格,正显出一种波澜不惊淡定自若的珍贵。
说到Emmylou,把她归到民谣歌手,其实流于宽泛或者欠精确,而“乡村(摇滚)”“蓝草音乐”这一类标签好像又过于局限,但不管如何,让我们先从民谣说起。
The Emmy Who Never Grow Old ----Emmylou Harris小传
(一)早期偶像:民谣英雄Bob Dylan和Joan Baez
E.H.1947年出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伯明翰,父亲Walter Harris是一位军人(缅因州部队长官),曾在1952年的朝鲜战争行动中被报告为失踪(实际上是做了10个月的战俘)。童年及少年时代的E.H.住在北卡莱罗纳和弗吉尼亚州的Woodbridge,位于华盛顿之南25英里。其时华盛顿市正是蓝草音乐中心,而华盛顿美国大学创办的无线电台WAMU,每晚5个小时连续播放的蓝草音乐、乡村音乐、民谣,成了E.H.业余时间的“必修课”。 在进入北卡大学后,E.H.开始正式地练习音乐,其主要学习对象为Bob Dylan、Joan Baez和Simon & Garfunkel等,并尝试练习他们的吉他曲。在校园附近一家名为“朱门”(Red Door)的酒吧,E.H.完成了其音乐生涯中的首次公开演唱(据E.H.本人回忆,演出报酬是10美元及任其畅饮的啤酒,但不巧的是,E.H.滴酒不沾,这真是赔本生意)。大学毕业后,带着对民谣音乐的一腔热情和理想,E.H.来到了纽约,成为一名“纽漂族”,却无奈地发现这里虽是民谣先锋的聚集地,但仅靠自己的音乐难以维生,只好一边做侍应女打工挣钱,一边在格林威治村(纽约著名艺术中心)的咖啡馆进行民谣演出。在1969年,她和同为作曲人的Tom Slocum结婚,随后一年,E.H.录制了她生涯中的首张专辑《Gliding Bird》。但是这段婚姻维系地并不长久,很快她和Slocum的感情走到了尽头。两人离婚后,E.H.带着她刚出生的女儿Hallie回到自己的父母身边,住在了马里兰郊区。
(选曲:Here, There And Everywhere)
下一回,我们聊一聊单亲妈妈Emmylou如何通过她的baby sitter与乡村摇滚乐天才Gram Parsons邂逅。
小花絮,youtube上看到某粉丝的告白(估计大叔级了): This is from 1977 I'd say. The biggest regret I have in life is not asking Emmylou to marry me! :) I saw her do this number with this very band in '77 and met her afterwards. She is truly beautiful and a great singer and writer. I rate this song as the greatest ever written, and performed by the best singer on the planet. I get so emotional watching this again. Ah, the old days! How great they were. (话说黄历还得从1977年翻起。因为我这一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没有向艾米露求婚! 我是在1977年看见她和乐队表演这支曲子的,后来又邂逅了她。她的确美貌非凡,还是个很棒的唱作歌手。我个人把这首歌评为这个星球上最好的歌手所创作和所演绎过的最佳作品。再次看到它我心潮澎湃。啊,旧日时光,曾今如此美好过!)
(二)“天使”二重唱:和Gram Parsons一起走过的岁月 E.H作为三人组合(与Gerry Mule和Tom Guidera)的成员兼领队,又重新在华盛顿开始了演唱生涯。1971年在Clyde's俱乐部演出的一个晚上,观众里正好有乡村摇滚乐队The Flying Burrito Brothers的Chris Hillman(前Byrds乐队成员),他对E.H独特的嗓音大为欣赏,不禁想要邀请其加入自己的乐队。一段时间后,恰巧前著名民谣组合Byrd成员、The Flying Burrito Brothers的创始人Gram Parsons(后离开乐队)来看探望他的前队友。Gram在跟老伙计们聊天时,说到自己正在制作个人的第一张独立专辑“G.P.”,但目前还去缺少一个相匹的女声来做和声,Hillman闻言一拍大腿说你不提我倒差点忘了,哥们知道一个人跟你绝对合拍,但怎么联系上她却是个棘手问题。
话分两头,E.H.做单亲妈妈的这段时间,多数晚上要出外演出谋生,无暇顾及孩子,所以一位名叫Tina的超级粉丝志愿来做她的baby sitter,只为亦步亦趋地跟着E.H.观看其每一场表演。Tina听说Gram正在寻找Emmylou,立即跟The Flying Burrito的人说,我就是E.H.的baby sitter,牵线搭桥真是举手之劳。这样Gram来到了Emmylou的表演场所,近距离亲身体验了E.H.的唱功,十分满意,遂留下电话并告知会再做联系。
1973年,将Hallie托付给父母的Harris受邀来到了天使之城洛杉矶,加入了Parsons的“堕落天使”乐队,巡演中此二人在和声及二重奏部分大放异彩。由于这样的琴瑟相谐,Harris不自觉地对这一段新的感情倾注了心力。同年,Parsons与Harris共同录制了录音室专辑《Grievous Angel》。 然而不幸的是,上帝总是喜欢以各种戏剧化的方式将其钟爱的天才召回,Gram Parsons因一次意外的酒精及毒品吸食过量于1973年9月19日死在了汽车旅馆(现Joshua Tree国家公园附近),年仅26岁。Parson的遗作《Grievous Angel》于1974年发行。随着Parsons的去世,Harris心力交瘁,其感情与艺术生活一时处于困境。
Emmylou Harris 与 Gram Parsons
可以说Harris和Parsons的合作关系是美国乡村音乐与乡村摇滚乐史上的伟大一笔:Parsons为Harris提供了领悟纯正乡村音乐的机会,为其引见了如The Louvin Brothers等的圈内艺人, 为她塑造了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演唱风格,更为深远的影响是,E.H.自此逐渐在乡村和乡村摇滚的道路上踏上了正轨。而Parsons这位“贵人”、良师、益友的离去,也促使E.H.下决心继续扛起乡村摇滚的先锋旗,替他在这条音乐道路上无止境的探索下去。
Harris早期的成名之作(或者最具个人意义的作品之一)《从博尔德到伯明翰》创作于Parsons死后不久,流露了Harris对于失去他的深切悲痛。而这首歌也是Harris在各种现场演出时保留曲目之一。
I would rock my soul in the bosom of Abraham
从博尔德到伯明翰
我愿在亚伯拉罕的胸怀中释放灵魂 我愿以他内敛的优雅守此一生 我愿从博尔德一直行到伯明翰 因为只要我试着去感觉 你的容颜就会在我面前
(选曲:Till I gain control again)
E.H.终于再次回到了华盛顿,重新组建了一支名为Angel的电声乐队,虽然乐队的名字里还带着Angel,似乎是对过去Parsons的”the Fallen Angel”、” Grievous Angel”的怀念,但新的路已经出现在了E.H.脚下。对于一个二十七岁的单身母亲来说,大部分的路往往通向未知,而有时候你只能走下去,向昨日挥手作别,带着最初的梦想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未完待续)
关于Gram Parsons的评价: It’s like I snapped. I had been deaf and all of a sudden I could hear. Gram’s music got past my intense intellectual folk stuff and shot right through to my heart. ---Emmylou Harris
Yet part of Gram's gift is that he can sing country and make something else entirely out of it : when he duets with the luscious-voiced Emmylou Harris on 'We'll Sweep Out The Ashes In the Morning', for instance, the format and the techniques are straight country, yet the resulting ambiance is quite different. ----Richard Williams 14/06/2009 不可分享的音乐 我曾不止一次表达过类似的意思: 给人推荐歌曲是一件很尴尬的事,因为好音乐是一个非常模棱两可的概念,它的标准总是随着人的心境、年龄、阅历、阅读、成长环境甚至经济状况的变化、不同而有相应的变化、不同。你精挑细选出来的绝版珍藏,到了别人耳里可能觉得不如杀鸡杀鸭,或者别人兴冲冲的对你说“哥们,来听听这首,老霸道了”,往往的结局是你刚听到轰然而至的金属效果器声,就拔掉了音箱电源,并暗皱眉头骂了一声娘。 这即是所谓“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或者“嘤其咛兮,求其友声”,能欣赏相同的音乐,尤其是小众音乐的人,不敢说是刘正风曲洋式的知音,但至少心头互添一分无来由的亲近感:那家伙倒也能欣赏某某某,当下须是少见。 但是也有所谓的“神曲”,号称能征服99%的耳朵(旁白:你说的是披头士的第一单曲《Yesterday》么?答:你看《致爱丽丝》如何?。。。) 在那个与世界音乐不接轨,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国内供给极端匮乏相矛盾的年代,每月一盘的音乐杂志《Music Heaven》成为了补充西方流行乐营养的“盖中盖”(当然上了大学后买打口碟是另外一回事)。如果经历相同,你从那个时候开始买迈克尔波顿,买米高杰克逊,买披头士(虽然你觉得他们的音乐好像有点寒碜),买卡本特……有时《MH》中可能没有任何一首能让你觉得值回票价,你只是让它静静沉在箱底。看见当时国内还比较稀罕的New Age专辑《阿姐鼓》,一向觉得Enya还不错的你,在橱窗前徘徊半天,一咬牙出手,你的独立选择其实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嘿,还记得比利乔的《梦之河》么? ——那还用说,我经常把它和《月亮河》搞混。 ——迈克尔波顿是那个有着狮心王般金发的男人么? ——哦耶; ——那时候是这样的,晚自习过后几个中学生聚在一条黑乎乎的backstreet,鬼鬼祟祟得像“死亡诗社”般,交流着5元一包的红河与从音像店里顺来的摇滚卡带。 ——恩恩,有意思,你也在其中吧? 上大学后买了吉他,因为没时间学又把它卖掉,不过从吉他社的学长那里你知道至少要听听罗大佑。在学校的一幢旧楼拆掉以后,废墟空地的一角悄然立起来一个小亭,没有人注意它,除了一些成天揣着CD机的老鸟。你尾随一位进入,小亭老板警惕地注视着你,但很快这块宝藏就向你开放了:老板的百宝小纸箱里第一张就是罗大佑,而这张第一首是《乡愁四韵》,那些滑音、勾弦组成的呜咽你记得还是蛮清楚的…… 多少年过去后,你不会再为一首音乐激动,你冷静客观,见怪不怪,你考虑的是:扣税在增加,货币在贬值,房价在上升,飞机在坠落,经济在熄火,公交在燃烧……一切与你当初的想象大相径庭,还该不该坚守,该坚守什么呢? 如果分享音乐是传递一种情绪、心境和对被认同感的索求,那么“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在彪悍地向别人输出自己的口味和价值观时,在被人质疑为“paranoid”时,内心的安宁、最初的梦想这些空泛的东西还在支撑着你,你是一个标准的死硬派(Die Hard),你不奢望能找到同类,但你不放弃尝试。 08/06/2009 没锤子?搞锤子!---论锤子与公交车或其他没锤子?搞锤子!---论锤子与公交车或其他 四川话“搞锤子”翻译成北方话,差不多为“拉JB倒”或者“扯JB淡”,我的同事平时喜欢嘟囔两句“fxxking shit”“bullshit”,大概也是此意。“锤子”意味着不靠谱、不实在,在其上下文中散发着一种否定的不信任感,一般例句和应用场景如下: 1.“锤子哦,龟儿杭萧钢构都涨了10个涨停了,今天还给老子来莽的,来嘛,老子不信!” 2.“妈哟搞锤子搞,老子要的杠牌张张都遭你娃抠死了,这把屁糊算毬了!” “锤子”之所以在四川人口里成为粗口指代,并非是崇尚武力,要行马爵爷之风,用“锤子”解决问题之故。究其本源,其实还是一种典型的生殖器象形,而用生殖器辱人,盖非川人原创,其效用当与古语“鸟”同,与京骂同,与台语“卵葩”同。 今天我们在这里考据“锤子”,其志并非要在方言学上添砖加瓦,而是实在到了不得不谈,非谈不可的时候了。相信诸君已从官方或民间渠道知悉了今天发生在成都的惨剧,他们是我的同胞,是我的乡亲,是和我一样忙忙碌碌的朝九晚五族,却因为这“锤子”一物,丧失了可能存在的逃生机会。 我在部分北京公交车上(不知其是否为奥运场馆路线)确实注意到过救生锤,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我上下班的几趟空调车中,斯锤芳踪难觅,或者至少不在显眼位置。从不完全归纳法演绎出发,我巍巍中华之首都public security尚且装备不善如此,其他中小城市的公众安全程度则可想而知。我们不会去空谈什么硬件设施、软件素质或者人文关怀,所谓素质、保障、安全措施多少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但甚为诡谲的是,该问题车辆早在2006年就被四川质量报《捅开城市公交应急漏洞》一文曝了光,这捅开的“漏洞”一敞三年多,硬是无人理会。不以“曝光”为惧,反以“走光”为常,尸具其位的老爷们可以不要自己的脑子,但老百姓却不可以因此不要自家的性命。 难怪不明就里的西方人会觉得我们生活在一个恐怖的国度,正如我们看印度那样。然而现在我们也终于有了可以媲美印度的地狱“烈”车,可惜老爷们是没有机会来亲自体验的。请问你可以想象到那种绝望挣扎的感受吗,这不是法航的瞬间解体,这是触目的生煎活烤,惨酷的“铁板烧”和“大闷锅”,would you want a try? 烈焰熄却,车身斑驳焦黑,只剩“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残字可认,正所谓“怕啥来啥”,在真上火的时候,什么也比不上一根好锤头珍贵。“我今后要自己随身携带一个铁锤!”三年前王先生的玩笑话,现今却成了很多人的共识。时常用“锤子”表达“不应该”之意的四川人,以后恐怕要无奈地将其作为居家旅行必备之良器。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人人腰间别着锤子的未来,是一幅多么和谐动人的场景。这满城尽带小钢锤,你一锤来我一锤,我们还怕它个“锤子”? 从克拉玛依大火,我们看到了官本位思想下“领导”与“平民儿童”两种生命的不等价;从深圳“舞王”大火,我们看到了金钱左右、猫鼠同流的沆瀣一气;而从这次的公交火案,我们看到的是,公共安全缺陷的被漠视,准确说是完全无视。那么其中的共同点是?不,这回不是“锤子”,而是普普通通的人,永远处于毫无防备状态下的人,脆弱的人。只有“公仆”们(如果这种叫法不是带有讽刺意义)明白这一点,晚上徘徊其家门的冤魂才会少一点。我们知道愤青自古多无用,我们也自发地爱国,会像扬基佬们高喊“God Bless America”一样疾呼“天佑中华”,但是在God或者天老爷不高兴的时候,谁来重视我们? 给我们这样的人,否则,拿锤子来! 26/04/2009 小议王若琳 当Let's Start From Here在Player中奏响时,我清楚地听到音箱中爬出了一只怪物,它的名字应该叫做Siren。 ——昨夜匆匆之思
没有人可以横空出世,如果我们坚信这一点,并以此来审视Joanna的身世,也许会不屑地甩出一句“有那样的老子,想不出名也难”。“那样的老子”在Joanna 12岁时送给她一把“左撇子”吉他,暗下的意思是:潜移默化多年,就算没有半斤天赋,好歹也有八两手痒。那料不想碰它的Joanna直到两年后才拾起这把琴,弹唱的欲望来得这样“晚”,心里想必思忖地十分清楚:言传身教是一回事,音乐写出来终究是自己的,只要做我喜欢的事,鸟它什么因父之名?于是14岁开始创作,16岁开个人演唱,高中签约SONY,19岁回台湾发首张唱片,随后惊起好评一片,受尽八方追捧。 Joanna说自己是一个没有青春期的人,是个非常讨人厌的爱装大人的小孩。这种自讽式的幽默只有听到其第二张专辑时才让人恍然领悟:其实我们何必要强迫自己期待华语乐坛在三五年内出现一位爵士名伶?她不过20岁,丝毫没有玩够的年龄啊!若要说Joanna二十岁的嗓子唱出了三十岁以上的韵味和功力,我更相信这是一种错觉。西洋怀旧老歌加上爵士唱法,固然让人觉得时光倒转,Joanna心里可能却在为“这是我19年来装大人装得最成功的一次”而偷笑。“曾有妈妈带小孩来看我演唱,可能以为我的歌对小孩成长有帮助,但其实我写的歌比较黑色幽默、暴力,小孩听到就开始哭。” Joanna曾经坏坏地表示。 Joanna的家世和出名趁早也许是造就她性格中对世俗成功的反感、貌似随和的傲气以及爱耍自以为练达洞察的小聪明的因素。又或许同许多人一样,Joanna生下来就附着一个朱天心笔下的老灵魂,游荡多年,只待时机恰当,便凭借其强悍的敏感、淋漓的含蓄、古怪的纯真和成熟的稚气,来表达嬉戏人间的不安分。这个女生不简单,却未必如你看到的那样复杂,没有青春的青春,不是错误亦非凋零,而是蛰伏。 因此在阳光午后,沏一杯红茶,或凭栏或临窗,将音响打开,把怪物放出,安神,静息,冥想:我华夏有此靡靡之音,此诚盛世之兆也! 09/09/2007 我的《趁生命气息逗留》解读拜托,我只是想做一回人,与特立独行无关
——我的《趁生命气息逗留》解读 一次超距离的采访,只存在于冥想中。我想科幻文学评论也是不拘泥形式的,所以拿作者开了些小玩笑。以下是采访内容:
[我]:对小说主角的命名是否说明了诗人弗罗斯特曾经对你产生过一定影响?
[罗杰]:罗伯特是一名伟大的诗人,至今我还保留了几首中学时模仿他的幼稚诗作。事实上我认为我的Frost正是选择了一条“人迹更少的路”,这条路决定了他现在的一生。而且Frost本人也时常显露出它对罗伯特作品的兴趣。但撇开小说,或者文学艺术,我想澄清的真相其实非常简单,弗罗斯特是我第一次投稿纽约《惊奇世界》杂志被退时的审稿编辑的名字,那时我21岁。二十八年后,我认为应该以某种形式表达一下我对他的敬意,而且这个名字不坏——至少比“阿尔法”更好,所以一切都很自然了。 [Frost]:罗杰也许是想表达,"弗罗斯特"在很多年以后终于获得的了“人性”。这是一个相当委婉的玩笑,可惜我不认为罗杰会有这种幽默感。 [罗杰]:因为之前没有告诉你,美国大部分科幻奇幻类杂志的编辑都排在我的写作计划之内了。 [我]:我想编辑们在回复你这样的作者时更希望用假名。现在,让我们谈谈小说本身。这里是读者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弗洛斯特是在什么时候成为人的”?
[罗杰]:你自己有答案,记者先生。 [我]:从“他”感到害怕的一霎那间开始。这是第一次阅读后文章告诉我的观点。 [罗杰]:后来呢? [我]:后来我认为在太阳耀斑那个时候,一切就已经注定了。 [罗杰]:这取决于你对于概念“人”的判断标准。我曾对东方的禅宗做过些许研究,他们有一个说法叫做“立心见性”。我不赞成突变说,但是当“人性”的光环开始在Frost身上崭露头角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去细究Frost的过去是什么。 [Frost]:嘿,兄弟,“态度决定一切”。我早就说机器不可靠,机器制造机器更是如此,上界司命——现在的北佬,一定是在造我的过程中出了Bug,否则我的好奇心从哪儿来? [我]:那么罗杰先生,你认为这是一起偶然事件吗?
[罗杰]:看上去再偶然不过了,但时间会把偶然积累成必然。你也注意到了,无论上界、下界司命,贝塔机,或者莫德尔,AI的水准已经相当高,高得也许都能通过图灵测试。从这个角度出发,它们与智慧生命的差别恐怕只有一层纸的距离。 [我]:多年来人类对于这层纸的心理相当矛盾,想捅过去看看,又不敢伸手。 [Frost]:除了在万不得已——比如人类毁灭——的情况下。人,也只有人,能在自身毁灭以后重塑自己。我爱人类的狂妄自大。 [罗杰]:看来这部分性格基因已经编码到你的内核里了,Frost。 [我]:OK, 读者的另一个问题,这是给Frost的。当你摆脱机器的“钢筋铁骨”,进入人类的血肉之躯后,发生了什么?
[Frost]:恩,很奇妙,虽然有片刻感觉糟透了,担心自己会随时内存溢出崩溃——你知道,太多参数需要估值……后来我与新的传感器磨合一阵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不用再“计算”问题了,我试着去体验一切。我对自己的新硬件很好奇,但没有任何手册教导我如何使用。我最终感觉到了光与温度,这即是所谓的人类本能吧。当我抖抖索索地逃避着“冷”,以及满头大汗地疑惑着“热”的时候,世界在我眼前变得模糊,我只能停止辨认。我承认我在一开始感到沮丧。 [我]:是什么让你获得作为人类的自信? [Frost]:后来我平静下来,并开始接受自己失去以前一切能力的事实,莫德尔和贝塔给了我极大鼓励。我从最基本的走路吃饭练起……那时我甚至不知道睡觉是怎么回事。大概在四个月左右,我掌握了所有基本技能,渐渐发现这付躯体真是太完美了,而且莫德尔和贝塔总是对我毕恭毕敬,突然我明白了自己的使命。 [我]:重建人类? [Frost]:不,成为自己的主人,找到同伴,营造我们的家园,获得过去所谓的——恩,灵感。 [我]:罗杰先生,我们有一位中学教师读者希望你能归纳一下这篇作品的中心思想,她的学生近来好像最近迷恋上了这类小说。
[罗杰]:我可以冠冕堂皇的回答,就像《热爱生命》中淘金者终究会战胜狼一样,这篇貌似描写机器的小说本质还是在讴歌人的伟大——人若不伟大,则为什么要成为人?当代科幻的主题之一是人的异化与机器的回归。拜基因工程、生命科学、人工智能所赐,当未来的人越来越不像人的时候,我们的机器兄弟却难能可贵地跳出来捍卫了人类血统的尊严和纯洁。甚至,Frost敢于放弃自己近乎不朽的机器身躯,只为体验作为人类的乐趣,这本身就能说明问题。 [我]:但是,我看到罗杰成为“人”的很大一部分推动力是那份魔鬼契约? [罗杰]:那你怎么解释他最开始的那种“人类癖”? [我]:那种爱好确实让他看上去有些特立独行。 [Frost]:拜托,我只是想做一回人,与特立独行无关。事实上,除了指令以外,一台机器不会做多余的事。只有科幻作家们总是爱一厢情愿地一次又一次让机器“自作多情”、“多管闲事”。做人的原因有很多种,也许只是某段隐藏的代码突然被激活,我打了个激灵,然后就是从机器到人的the last update。 [我]:你怎么看上界司命,Frost?
[Frost]:它是人类最后的托付,伟大、忠诚、无微不至的守护者,虽然有一些保守,它是我最初的构造者。在我心目中,它不是工具,而是朋友。 [我]:那么莫德尔呢,你曾经称它是“渺小的机器”? [Frost]:最开始,就一台机器而言,莫德尔对于“人”的理解已经达到一定境界,它确实有些不错的收藏。但是我不喜欢它那股自以为是的劲儿,还有那些奇怪的论调,所以我有心要跟它抬杠。所幸最后我赢了,而莫德尔,也成为了我最好的哥们儿。 [我]:时间短暂,最后一个问题,Frost,做机器与做人比,哪个更惬意一点? [Frost]:你假设了一个错误的前提,如果硬要比较的话,做人难。我没法告诉你作为机器的感受,即便我可以导出机器“弗洛斯特”所有的运行日志,里面也没有半个字告诉你“漫卷诗书喜欲狂”或者“悲伤逆流成河”。“惬意舒适”是人类的感性评判,如果这一逻辑成立,就是人更惬意,因为机器体会不到这一点。然而“不确定性”在带给人以“自由”的同时,焦虑与疑惑总是不请自来,看一看罗杰头上的白发,那些可都是思考的代价。 [罗杰]:那还不是最糟糕的,在创造了Frost后,我发现自己开始秃头了。 [我]:Frost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关于毛发组织,我们有“人体生理学”专家。Frost,还有话留给读者吗? [Frost]:我羡慕你们与生俱来所获得的人的资格,但是很多人却常常无视自己的这一光荣。如果人类的眼光无法超越一部机器的演算,或者说对他/她所经历的生活毫无感悟,那么我所选择的道路将失去一切意义。 [我]:我会把你的意见整理并转达给读者,谢谢你的提醒,替我问候贝塔。谢谢罗杰,你的咖啡棒极了,如果你还欢迎的话,我期待下次再来拜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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